桃園市立楊明國民中學114學年度體育班新生入學甄選簡章
一、 依據:
(一) 國民教育法、國民體育法第15條及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第7條規定辦理。
(二)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4年2 月26 日桃教體字第1140016278號函核定。
二、 班別:體育班。
三、 招生種類及名額,國中30名為限:
招生種類 名額 角力8名( 男性 女性 不限) 備取3名; 游泳 8 名( 男性 女性 不限) ;籃球 14名( 限男性 )
合計 30名
四、 報名資格:公私立國民(中)小學畢(肄)業生,凡具招生種類專長者,持在學證明書,均可報考【凡設籍本市者,男女兼收,不受學區之限制;其它縣市亦可報名參加,惟經錄取後應將戶籍遷至本市,始准報到就讀】。
五、 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民國114年4月2日(星期三)上午9時至12時,下午1時至3 時。
六、 報名地點:楊明國中學務處(地址:桃園市楊梅區新農街337號,電話:03-4781525分機301,承辦人:蔡馥如教師),至本校校門口警衛室領取或至本校網址(如下)下載:http://www.ymjh.tyc.edu.tw/school/web/index.php。
七、 報名手續:親自或委託報名(應立委託書),通訊報名恕不受理。
(一) 填寫報名表(需蓋家長印章)。
(二) 繳驗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。
(三) (國小)繳交比賽成績證明影正本(參考用),(國中)鄉(鎮)、市級以上比賽成績證明。
(四) 繳交學校出具之在學證明書。
(五) 繳交本人最近3個月內之上半身脫帽正面兩吋相片一式2張。
(六) 免繳交報名費。
八、 甄試日期:民國114年4月12日(星期六)上午9時起至12時止,就各甄選項目測驗之(應穿著適合該項目之運動服裝)。
九、 甄試地點:楊明國中體育館(樂群樓)【專項考試場所當天公佈】。
十、 甄試項目:
(一) 基本體能測驗30﹪:
1. 10公尺折返跑:計時,重複測2次,取最佳之1次為測驗成績。
2. 仰臥起坐:連續1分鐘,計次。
3. 立定跳遠重複2次,取最佳之1次為測驗成績。
(二) 專長項目測驗:70﹪:
1. 游泳:(1)必選項目:50M自由式(2)專項自選:50M(蝶、仰、蛙)任選一項。
2. 角力:(1)前、後滾翻測驗(2)旋迴轉打法測驗(3)基本護身打法測驗。
3. 籃球:(1)原地摸高 (2)籃球擲遠 (3)投籃測驗。
十一、 放榜:民國114年4月12(星期六)下午3時前於本校公佈欄榜示並於本校網頁最新消息區公佈, 請逕至本校網址:http://www.ymjh.tyc.edu.tw/school/web/index.php查詢錄取榜單。(※請各校注意,務必於甄試當日放榜)。
十二、 複查:考生對成績若有疑問,請於民國114年4月12(星期六)下午4時前,憑准考證或成績單向本校學務處申請複查。
十三、 報到:錄取者於114年4月20日(星期日)持報到切結書及相關證件向本校教務處辦理報到手續,逾期以棄權論。新生報到人數未滿核定人數時,依成績之高低由備取依序遞補。
十四、 依據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」及本市體育班審查委員會決議,不予成班規定如下:
(一) 每年級設有一班之學校,每班學生人數未達十五人。
(二) 每年級設有兩班之學校,兩班學生合計人數未達四十人以上。
十五、 對於適應不良、運動成績不如預期或無法配合教練訓練之學生,校方應與家長充分溝通,尊重家長意願,積極協助其轉班或轉學。
十六、 本簡章經陳報桃園市政府准予核備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