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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為維護教職員工生健康及落實校園結核病防治實體檢胸部X光異常者追蹤與及早轉介就醫注意事項

一、 依據本府衛生局114年9月1日桃衛疾字第1140079060號函辦理。
二、 適逢開學之際,提醒貴校循往例若學生新生體檢及教職員工生定期體檢,發現胸部X光結果為結核病相關異常者,請依異常追蹤流程將「校園體檢胸部X光異常追蹤調查表」,提供本府衛生局或轄區內衛生所,俾利執行後續防疫作為。
三、 檢附異常追蹤流程、校園體檢胸部X光異常追蹤調查表、結核病診療經驗之醫院醫師名單各1份。
若有肺結核病相關異常者,請通知健康中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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